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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意见整改措施工作

按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具体要求,市房地产交易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优质服务举措和考核奖惩制度,并抓好落实。重点做好《交易所政风行风服务承诺》、《通报考核制度》、《财务检查制度》等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促进单位行风和管理再上新台阶。

一是加大职工队伍素质建设力度,通过经常性学习教育活动,使全体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观念,不断提高服务技能和水平,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打造良好的“窗口”形象。

二是强化内部管理,严肃劳动纪律,对于以下违反劳动纪律和行风建设要求的行为给予罚款或扣工作目标考核分的处罚,对于职工出现各类违纪行为,严格坚持“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原则,实行奖惩兑现。

1、不按规定着装、挂牌上岗以及正确使用服务用语的,一次罚款50元,扣当月工作目标考核分3分;

2、工作时间迟到、早退;未履行请销假手续,或未得到领导批准而擅自离岗的,一次罚款50元,扣当月工作目标考核分5分;

3、工作时间脱岗、窜岗,玩游戏及做其他无关事情,出现去向不明等,一次罚款50元,扣当月工作目标考核分3分;

4、单位内部会议、学习,通知后不按时参加的,一次罚款50元,扣当月工作目标考核分3分;

5、工作懈怠,对单位工作或单位形象造成影响,受到投诉,经查证属实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一次罚款100-500元,扣当月工作目标考核分5-10分的处罚;

三是实行工作快节奏,办事高效率,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事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办事过程中,既讲制度、讲原则、讲程序,又能立足基层,方便群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坚持上门服务,符合要求的可现场办理并发证,资料不全的在补齐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到位并发证。

四是成立由所主要领导、办公室、财务人员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交易所(中心)行风建设和工作目标考核检查小组,每周2次对各科室行风建设和文明服务、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照内部相关考核管理制度进行评分和汇总,作为当月奖惩兑现的依据,考核结果在月底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交易所)

 

 

 

 

 

发布日期:2009-09-27 点击(176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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