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堰市乐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位于汉江路49号地段(原东风商贸公司),开发建设的“东风庭院”房地产项目,要严格按照《湖北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对外进行预售,超出范围将依法查处。〔注:该项目预售楼层为负1层至11+1层。根据市东风商贸公司和市乐业房地产公司“联合开发协议”,该项目还建面积为3694.39㎡,其中一、二层商业部分各1000㎡,住宅19套,住宅面积为1694.39㎡,此部分房屋不得对外预售〕
2、十堰市金太阳房地产公司在位于汉江路准备开发建设的“金太阳广场”房地产项目,在没有取得合法的房屋拆迁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必须停止一切违法拆迁行为。(2009-5-20)
3、人防办需持土地、规划等相90关资料到房管局拆迁办办理拆迁手续。(2008-10-8)
4、冠升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需持土地、规划相关手续办理拆迁许可手续。(2008-10-8)
5、湖北恒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在朝阳路19号开发的“学府住宅小区”A、D栋商住楼竣工交付使用后,60日内未将需要提供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地产主管部门。(2008-10-16)
6、十堰市超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十堰市山西路10号开发的“维多利亚二期”项目中,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外预售商品房。(2008-10-16) |